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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时间能治愈一切,但对我而言,时间只是钝刀。十年,我用这十年,将自己从尘埃里凿成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孤岛。全世界都为我喝彩,镁光灯将我的影子拉得又长又冷,可我只想用这一切,换回那个黄昏,你站在巷口,笑意盈盈地对我说“我们回家”。他们不懂,我登上山巅,不是为了俯瞰众生,而是想让你在某个抬头的瞬间,能更容易地看见我。可我忘了,我们之间隔着的,早已不是山海,而是生死,是再也无法回头的余生。这十年,我赢了世界,却永远地输掉了你。

“感谢各位,‘神谕’系统的诞生,将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而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见证者!”

我站在发布会的舞台中央,声音沉稳有力,通过麦克风传遍会场的每一个角落,也传向全球数以亿计的直播观众。台下,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几乎要掀翻整个穹顶。无数的闪光灯汇成一片刺眼的白色海洋,将我包裹,仿佛我是这个世界的唯一主宰。

我的公司,“奇点科技”,市值在一夜之间突破万亿。我,陈烁,这个从城中村出租屋里走出来的穷小子,在三十三岁这一年,终于登上了财富与权力的巅峰。

我微微颔首,维持着脸上那副练习了上万次的、谦逊而自信的微笑,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穿过沸腾的人群,投向那遥远而空无一物的出口。

十年了,这是一个我已经重复了无数次的习惯性动作。在每一个我自以为功成名就的瞬间——拿到第一笔投资,公司上市敲钟,直到今天,站在这里——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寻找一个身影。

一个我明知绝不可能出现,却又疯了般期待着的身影。

林溪。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那股熟悉的、尖锐的刺痛感,瞬间淹没了所有成功的喜悦。镁光灯下的荣耀,万亿市值的商业帝国,在这一刻都变得轻飘飘的,像一触即破的泡沫。

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一场豪赌,一场持续了整整十年的、给一个人的盛大献祭。

我赌你看到新闻头条上我的名字时,会有一丝后悔。我赌你坐在某个窗明几净的豪宅里,刷到我的访谈视频时,会想起那个在雨夜里背着你、信誓旦旦说要给你全世界的少年。

我赌你会看到,当年你所唾弃的那个“给不了你想要的”穷小子,如今拥有了你想要的一切,甚至更多。

这份期待,像一根吊在我眼前、永远也吃不到的胡萝卜,驱使着我这头盲目的驴,疯狂地奔跑了十年。它是我所有动力的源泉,也是我所有痛苦的根源。

发布会结束后的庆功宴,我只待了十分钟。在一片“陈总”的恭维声中,我礼貌地举杯,然后以身体不适为由,在助理和保镖的簇拥下提前离场。

车窗外,城市的霓虹如流光飞逝。我靠在迈巴赫柔软的后座上,疲惫地捏着眉心。手机嗡嗡作响,祝贺的短信和电话几乎要把它撑爆,我却连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我只想一个人待着。

回到位于城市之巅的顶层公寓,三百六十度的落地窗外是璀璨的星河与万家灯火。这套房子价值九位数,装修请的是意大利国宝级设计师,屋里每一件摆设都价值不菲。可这里没有一丝烟火气,冰冷得像一座精心打造的陵墓。

我脱下西装,扯掉领带,径直走进书房,从保险柜最深处取出一个尘封的木盒。

盒子里没有价值连城的珍宝,只有几张泛黄的照片,和一张被我抚平了无数次的纸条。

照片上,二十出头的林溪笑得眉眼弯弯,阳光洒在她纤长的睫毛上,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连衣裙,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正把最甜的那一颗递到我的嘴边。那时的我,穿着几十块钱的T恤,眼神清澈,笑容干净。

我们的身后,是大学城那条破旧却热闹的小吃街。

那时的我,一无所有,却也拥有一切。

我的指尖轻轻拂过她照片上的笑脸,然后,落在了那张决绝的纸条上。

“陈烁,我们不合适,我想要的你给不了。忘了我吧。”

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只有这短短的一行字,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在我心上划开了十年都未曾愈合的伤口。

十年前的那个下午,我拿着拼了半条命才换来的编程大赛奖金,兴冲冲地跑回我们租住的小屋,准备告诉她,我们终于可以换个有阳光的房子了。

可等我的,只有这间空荡荡的屋子,和桌上这张冰冷的纸条。

她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一丝痕迹都没留下,仿佛她从未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我发疯似的找她,打电话,去她家乡,问遍了我们所有的共同好友,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知道。

直到一周后,我最好的兄弟张博,犹豫再三,还是把一张照片发给了我。照片里,林溪坐在副驾驶上,正侧头对驾驶座的男人微笑。那辆黑色的宾利,我认得,是我们学校一个著名富二代的座驾。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所有的爱恋、所有的誓言,都变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原来她想要的,真的不是一间有阳光的房子,而是一辆能为她遮风挡雨的豪车。

我删掉了那张照片,也删掉了张博的联系方式。我没有去质问,也没有去纠缠。我仅存的、可怜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从那天起,我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成功,不惜一切代价地成功。

我要让她后悔。

这十年,我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代码和商业计划书里。我透支着健康,漠视着情感,踩着无数的困难和对手,一步步爬到了今天的位置。

我做到了。

我成了那个“能给得起一切”的男人。

可她在哪儿呢?她看到了吗?她后悔了吗?

我不知道。这十年,我再也没有得到过关于她的任何消息。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我将那张纸条重新折好,放回木盒,连同那些翻涌的回忆一起,锁进冰冷的保险柜。

就在这时,书房的门被轻轻敲响。

“陈总,”我的首席助理周文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有您一个非常紧急的包裹,是从您母校的档案馆寄来的。他们说,是十年前的旧物,最近整理仓库时才发现,地址一直没变,就寄过来了。”

我的心猛地一跳。

母校?十年前?

一种荒谬又强烈的预感攫住了我,让我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拿进来。”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周文推门而入,手上捧着一个用牛皮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盒子,上面贴着一张发黄的快递单,收件人一栏,清晰地写着我的名字:陈烁。

寄件日期,是十年前的六月。

正是林溪离开我的那个月。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我挥手示意周文出去,颤抖着双手,一点点撕开包裹。

里面是一个小小的、有些磨损的MP3。

是那个我攒了三个月生活费,跑遍了整个电子市场才淘到的、她最喜欢的***版粉色MP3。我送给她时,她抱着我,高兴得像个孩子。

怎么会在这里?

我死死地盯着那个MP3,心脏狂跳不止。在MP3的下面,还压着一封信。

信封已经泛黄发脆,上面只有两个娟秀的字:

“陈烁”。

是林溪的字迹。我永远不会认错。

我的手指僵硬得像不属于自己,用了极大的力气才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同样泛黄的信纸,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我贪婪地、一字一句地读着,仿佛一个在沙漠里跋涉了十年的旅人,终于看到了一片绿洲。

信的前半部分,是她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甜蜜的、温馨的细节,我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她却记得那么清楚。字里行间,满是眷恋与不舍。

我的眼眶瞬间就红了。

我不明白,如果她如此不舍,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要去写那样一张伤人的纸条?

直到我看到信的最后一段。

我的瞳孔,在那一瞬间,骤然收缩。

“陈烁,忘了我说的那些伤人的话,那都是假的,是为了让你恨我,忘了我。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真相,因为真相会毁了你。但现在,我为你争取到了最后的机会。”

“如果你还信我,如果你还爱我,请立刻动身来***,我在纳木错湖畔等你。这是我用一切换来的、我们唯一能再见的机会。”

“记住,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试图寻找我过去十年的踪迹,更不要问为什么。带上这个MP3,直接来。”

“再晚,就真的来不及了。”

信的落款,是十年前的日期,只比那张分手纸条晚了一天。

“轰”的一声,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子里炸开了。

十年前的信?

一封迟到了整整十年的信!

如果我十年前就收到了这封信,会怎么样?

那张让我痛苦了十年的分手纸条是假的?她离开我,不是因为钱,而是有别的原因?一个不能告诉我、甚至会毁了我的原因?

宾利车里的微笑,又该如何解释?

无数个问题像潮水般涌入我的脑海,将我过去十年建立起来的、坚固的认知堤坝冲击得摇摇欲坠。

我以为的背叛,是谎言。

我以为的拜金,是苦衷。

我赖以生存的恨,我所有奋斗的意义,在这一刻,都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而最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最后那句话——

“再晚,就真的来不及了。”

十年。

整整十年过去了。

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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