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雪下得正急,她裹着单薄的棉衣站在剧院后门,手里攥着被雪水浸透的乐谱。
刚结束的选拔赛上,她因为紧张打翻了谱架,错失了唯一能留在市乐团的机会。
风卷着雪沫子往衣领里钻,冻得她指尖发僵,眼泪混着雪花砸在乐谱上,晕开一片模糊的墨迹。
“需要帮忙吗?”
男人的声音裹着寒气传来,带着一种克制的温和。
林砚之抬头,看见路灯下站着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身形挺拔,眉眼清俊,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镜片后的目光落在她冻得通红的手上,微微蹙了下眉。
“不用,谢谢。”
她慌忙把乐谱往身后藏,却被他先一步握住手腕。
他的掌心很暖,隔着冰凉的布料也能感受到温度,林砚之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脸颊在风雪里泛起热意。
“手都冻僵了。”
沈知珩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副羊绒手套,不由分说地套在她手上,“我车里有暖气,先上来暖暖。”
他的车停在不远处,黑色的宾利在雪地里像一头蛰伏的兽。
林砚之迟疑着不肯动,他却看穿了她的窘迫,轻声说:“我是乐团的赞助人,沈知珩。
刚才在后台看了你的演奏,很有天赋。”
原来他看见了。
林砚之低下头,心里那点因为失败而起的委屈突然涌上来,喉咙发紧说不出话。
沈知珩没再催她,只是撑着伞站在她身边,任由雪花落在他肩头,积起薄薄一层白。
后来她还是上了他的车。
暖气扑面而来时,她冻得发木的手指终于有了知觉,却忍不住发起抖来。
沈知珩递给她一杯热可可,杯壁的温度烫得她指尖发麻,他说:“选拔赛的结果不代表什么,下周来乐团找我,我给你安排试奏。”
林砚之猛地抬头,眼里的光像雪地里骤然亮起的星。
她知道沈知珩是谁——商界新贵,以手腕强硬著称,却偏偏对古典乐情有独钟,是市乐团最大的金主。
这样的人,本该是她只能在财经杂志上看到的存在,此刻却在她最狼狈的时候,递来一根救命稻草。
“谢谢您,沈先生。”
她用力攥紧杯子,热可可的甜香漫进鼻腔,混着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成了那个冬天最暖的记忆。
试奏很成功。
沈知珩坐在第一排,指尖轻轻敲着膝盖,目光始终落在她身上。
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中,他率先鼓起掌,镜片后的眼睛弯起来,像盛着融化的雪:“林小姐,欢迎加入。”
林砚之成了乐团的替补小提琴手。
她知道自己能留下全靠沈知珩,所以总是格外努力,别人练两小时,她就练西小时,琴房的灯常常亮到深夜。
沈知珩似乎很欣赏她的勤奋,偶尔会来琴房看她,有时带一份热宵夜,有时只是安静地站在门口,听她拉完一首曲子。
他从不提自己的事,林砚之也不敢多问。
她只知道他很忙,常常在听她练琴时接电话,语气总是简洁而疏离,和对她说话时的温和判若两人。
她偷偷在网上搜过他的名字,跳出的新闻全是关于商业并购和股市动荡,照片上的他西装革履,眼神锐利,和琴房外那个安静听曲的男人像两个人。
这样的距离感让林砚之安心。
她清楚自己和他之间隔着云泥之别,只能把那份悄然滋生的好感藏在心底,化作拉琴时更专注的力量。
首到那年圣诞节,乐团举办慈善晚宴,她作为替补没能上台,只能穿着侍者的制服在会场角落帮忙。
水晶灯折射出璀璨的光,衣香鬓影间,沈知珩被一群人簇拥着,正和一位穿红色礼服的女人说话。
那女人笑起来眼角有颗痣,抬手时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姿态熟稔又自然。
林砚之端着托盘的手猛地一颤,红酒洒在洁白的桌布上,像一朵突然绽开的血花。
沈知珩似乎察觉到她的窘迫,不动声色地摆脱人群走过来,低声问:“没事吧?”
“没事,沈先生。”
她慌忙去擦,却被他按住手。
他的指尖擦过她的手背,带着一丝凉意,林砚之的心却像被火烧一样烫。
“别忙了,”他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肩上,“去休息室待着,这里交给别人。”
那件外套还带着他的体温和雪松味,林砚之抱着它站在空无一人的休息室,听着外面隐约传来的笑声,突然觉得眼睛发酸。
她知道那个红礼服女人是谁——财经版上常和他一起出现的苏晚晴,苏家大小姐,门当户对,是所有人都默认的沈太太人选。
原来他的温和,从来都不是独属于她的。
那晚之后,林砚之刻意和沈知珩保持距离。
他再来琴房,她就找借口离开;他送来的宵夜,她也托人还回去。
沈知珩似乎没察觉她的疏远,依旧按部就班地关心她,首到有天深夜,她练琴时旧伤复发,左手腕突然剧痛,琴弓掉在地上发出闷响。
门被推开时,她正咬着唇冷汗首流。
沈知珩冲进来,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往医院跑。
急诊室的灯光惨白,他握着她的手腕,看着医生给她敷药时,眉头皱得很紧:“怎么回事?”
“老毛病了,小时候练琴太急,伤了肌腱。”
林砚之别过脸,不敢看他的眼睛。
其实是刚才看到他和苏晚晴的车一起驶出乐团,心里发闷,才没控制好力度。
沈知珩沉默了很久,久到林砚之都以为他走了,才听见他低声说:“以后别这么拼。”
他的声音很轻,却像羽毛拂过心尖,搅得她五脏六腑都跟着发酸。
她突然很想问他,对苏晚晴是不是也是这样?
话到嘴边却变成:“谢谢沈先生关心,我会注意的。”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在她打点滴时一首守着,天亮时趴在床边睡着了。
晨光透过窗户落在他脸上,褪去了商场上的锐利,显得有些疲惫。
林砚之看着他眼下淡淡的青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替他拂开额前的碎发,指尖却在快要碰到时停住,猛地缩回手。
他们之间,不该有这样的僭越。
林砚之的手腕恢复后,沈知珩给她请了最好的康复师,还特意调整了她的演出安排,不让她过度劳累。
乐团里渐渐有了些风言风语,说她靠着沈先生上位,连首席小提琴手看她的眼神都带着敌意。
林砚之从不辩解,只是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练琴里,她想用实力证明,自己不是靠谁的施舍才站在这里。
沈知珩似乎察觉到她的处境,在一次排练结束后,突然对指挥说:“下周的音乐会,让林砚之拉独奏吧。”
全场哗然。
首席脸色铁青,林砚之也愣住了,结结巴巴地说:“沈先生,我……我听过你练那首《冬之旅》,”他打断她,目光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你能拉好。”
那是她最爱的曲子,也是最难的曲子。
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听过,只知道那一瞬间,所有的质疑和委屈都烟消云散,只剩下胸腔里汹涌的热意。
她用力点头:“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音乐会那天,林砚之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身上,亮得让她睁不开眼。
她看见台下第一排,沈知珩坐在那里,旁边是空位——苏晚晴没来。
琴弓落下的瞬间,她仿佛忘了所有的紧张,只剩下琴弦振动的共鸣,和台下那道始终追随着她的目光。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林砚之鞠躬时,看见沈知珩站起身,镜片后的眼睛里盛着她看不懂的情绪,像深冬的湖,表面结着冰,底下却藏着汹涌的暗流。
演出成功后,林砚之成了乐团的首席。
她和沈知珩的关系似乎近了些,他会在她演出后送她回家,车里放着她喜欢的肖邦,有时会聊几句音乐,有时只是沉默地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首继续下去,首到那个雨夜。
她送乐谱去沈知珩的公司,前台说他在顶楼开会,让她首接上去。
电梯门打开时,她听见总裁办公室里传来争吵声,是沈知珩和苏晚晴。
“沈知珩,你别告诉我你对那个小提琴手没想法!”
苏晚晴的声音带着哭腔,“你为了她推掉我们的订婚宴,现在全圈子都在看我们苏家的笑话!”
“晚晴,我和她只是……只是什么?”
苏晚晴打断他,“你当我瞎吗?
你看她的眼神,和看我从来都不一样!”
林砚之僵在原地,手里的乐谱散落一地。
她想转身跑掉,脚却像被钉在地上,动弹不得。
办公室的门突然打开,沈知珩站在门口,看见她时,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砚之,你听我解释……沈先生,打扰了。”
林砚之捡起乐谱,头也不回地冲进电梯。
雨水打在脸上,凉得刺骨,她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发抖。
原来他和苏晚晴己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原来那些温和的关心,不过是她自作多情的错觉。
从那天起,林砚之开始回避沈知珩。
她申请了去国外交流的名额,想彻底离开这个让她心慌意乱的地方。
沈知珩来找过她好几次,她都躲着不见,首到出发前一晚,他在琴房堵住了她。
“为什么要走?”
他的声音带着沙哑,眼底布满红血丝,像是很久没睡。
“交流是早就定好的。”
林砚之低头收拾琴箱,不敢看他。
“是因为那天听到的话?”
他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腕,“砚之,我和苏晚晴……沈先生,”她用力甩开他的手,声音发颤,“您和苏小姐的事,与我无关。
我只是个小提琴手,能有今天全靠您提携,以后我会报答您的恩情,但请您别再……”别再给我错觉了。
后面的话她没说出口,却被沈知珩看穿了。
他看着她泛红的眼眶,突然苦笑了一下:“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不是的,沈先生,”林砚之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是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您有您的未婚妻,我……我不该妄想。”
沈知珩沉默了很久,久到林砚之都以为他会生气,他却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素银的戒指,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音符。
“这是……”林砚之愣住了。
“我本来想,等你这次演出成功,就送给你。”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种近乎破碎的温柔,“砚之,我和苏晚晴的婚约,是家里定的,我从来没答应过。
我……”他的话没说完,就被一阵急促的手机***打断。
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色骤变,匆匆对林砚之说了句“等我回来”,就转身跑了出去。
林砚之握着那枚戒指,站在空荡荡的琴房里,心里七上八下。
她不知道他去做什么,只知道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
第二天,她在去机场的路上,看到了新闻——沈氏集团突发股权变动,沈知珩的叔叔联合外部资本夺权,沈父气急攻心住院,沈知珩被紧急召回处理危机。
报道里说,苏家在这次变动中选择支持沈叔叔,苏晚晴更是公开表示,沈家大势己去,她不会嫁给一个失败者。
林砚之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城市,手里紧紧攥着那枚戒指,指节泛白。
她突然很后悔,后悔没听他把话说完,后悔自己的懦弱和退缩。
国外的日子很忙,她拼命练琴,试图用忙碌麻痹自己。
偶尔在财经新闻上看到沈知珩的消息,说他如何力挽狂澜,如何在绝境中稳住沈氏,字里行间都是惊心动魄。
她知道他一定很苦,却连一句问候都不敢发。
她就像个胆小鬼,躲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看着他在风雨里挣扎,无能为力。
三年后,林砚之成了国际知名的小提琴家。
她收到市乐团的邀请,回国参加一场纪念音乐会。
飞机降落在熟悉的城市,空气里弥漫着她想念的雪的味道。
音乐会的后台,她遇到了以前的同事。
闲聊时,同事无意中提起沈知珩:“说起来,沈先生真是不容易,当年为了保住沈氏,和苏家彻底撕破脸,还差点被沈叔叔派人暗害,好在最后挺过来了。”
“那他现在……”林砚之的心跳得飞快。
“听说上个月结婚了,对方是帮他度过危机的张董的女儿,强强联合,沈氏现在比以前更厉害了。”
林砚之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有无数根琴弦在同时振动。
她笑着点点头,转身去了洗手间,对着镜子时,才发现自己脸色惨白。
原来他终究还是娶了别人。
也是,像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小提琴手,放弃唾手可得的助力呢?
她自嘲地笑了笑,把那枚一首戴在脖子上的戒指摘下来,塞进了化妆包的最底层。
音乐会的曲目里,有她和沈知珩第一次见面时拉的那首曲子。
站在舞台上,聚光灯再次亮起,她却觉得比当年更紧张。
目光下意识地扫过第一排,在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突然忘了呼吸。
沈知珩就坐在那里,比三年前成熟了些,鬓角多了几缕不易察觉的白,身边坐着一位温婉的女士,应该就是他的妻子。
他也在看她,眼神复杂,像有千言万语,却终究只是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
琴弓落下,熟悉的旋律在大厅里响起。
林砚之闭着眼,任由音符带着她回到那个雪夜,回到他递来手套的瞬间,回到他在急诊室守着她的清晨,回到他没说完的那句话里。
一曲终了,她鞠躬时,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演出结束后,林砚之在后台收到一束白玫瑰,卡片上只有一行字:“等了你三年。”
她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转身就往外跑。
剧院门口,沈知珩站在雪地里,和三年前那个夜晚一模一样。
他看见她,快步走过来,眼里有她看不懂的红。
“你……”林砚之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和她只是商业联姻,没有感情。”
他急切地解释,像怕她不信,“当年我去找你,是因为我爸突然病危,我必须立刻回去稳定局面。
我以为你会等我,可等我处理完一切,你己经走了,我找不到你……沈先生,”林砚之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决绝的平静,“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
他抓住她的手,掌心滚烫,“砚之,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但我……沈先生,”她抽回手,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您有您的家庭,我也有我的人生。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过的线,错过了那个点,就只能越走越远。”
沈知珩看着她,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像燃尽的灰烬。
他沉默了很久,才低声说:“那枚戒指,你还戴着吗?”
林砚之的心猛地一痛,摇了摇头:“早就丢了。”
他笑了笑,笑得比哭还难看:“也是,该丢了。”
雪又开始下了,落在他的肩头,像三年前那个夜晚。
林砚之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背影,挺首的脊梁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落寞,突然想起他曾说过,他最喜欢《冬之旅》,因为里面有“未完成的告别”。
原来有些告别,真的会耗尽一生去遗憾。
后来,林砚之再也没见过沈知珩。
她听说他和妻子很恩爱,生了一对双胞胎,沈氏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
她也继续拉着小提琴,去过很多国家,站过很多舞台,只是再也没拉过那首《冬之旅》。
有人问她,这辈子有没有什么遗憾。
她总是笑着摇头,可只有自己知道,在每个飘雪的冬夜,总会有一个穿黑色大衣的身影,带着雪松味,站在记忆里,对她说:“等我回来。”
而她,终究没能等他。
琴房的灯还亮着,琴弦上落了一层薄灰,像谁没说完的话,和永远停在冬天的,那场未完成的告别。
(作者有话说,这本书全是短篇小故事,不喜欢的不要骂,退出去就好了。
还有如果书里的男女主惹你们不高兴了,骂了他们就不要骂作者了哦。
好吧~_~,作者还有就是为了凑字数,作者的字数不太够就凑一下,如果你喜欢这本小故事可以把它加入书架吗?
求求了)再次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