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敖丙的日子很苦
有狗血失忆梗!
副CP为戬空,这对CP的攻受属性我不太清楚,在这里我就设定为杨戬攻、孙悟空受,不喜勿喷。
————敖丙的日子,那叫一个苦啊!
他白天在陈塘关大学外摆摊售卖盗版书,晚上则混迹街头,打架斗殴帮人镇场子。
他的苦要追溯到他七岁那年,那个疼爱他的男人死了。
为了养活这个家,他妈重操旧业,开启了昼伏夜出的日子。
女人的工作是一种古老而顽固,延续了数千年臭名昭彰的职业——俗称“鸡”。
而这份工作也给敖丙带来了无数“殊荣”。
从小学到高中,“鸡的儿子”这个标签如影随形,没有同学愿意和他走近,所有人都瞧不起他。
一只‘鸡’的儿子,能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人们惯有的思维。
都说七八岁的孩子猫嫌狗厌,可敖丙那时却乖顺得像条不会叫的狗。
母亲不给他生活费,他也从不开口要,跑到三条街外的小吃街打零工。
挣来的钱,都用来养活自己。
他恨透了这个妈,又怕她真的一走了之,不要他了。
于是,在这个狗都嫌的年纪,他愣是活成了自己的爹妈。
即使这样,女人还是把一切不幸归咎于他——这个不该出生的拖油瓶。
敖丙知道,她不喜欢自己,甚至是恨自己。
想当年,女人也是靠脸吃饭的行业先锋。
凭借老天爷赏饭吃的脸蛋,在风月场上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她,中奖了。
奖品是一个父不详的娃。
那帮塑料姐妹花纷纷献策——打了。
女人那脑子,在作死方面是天才,在别处基本是个摆设。
她要逆天改命,脑子一热,上演了一出“携子逼宫”,梦想着母凭子贵,嫁入豪门。
豪门的大门,哪是她拿张怀孕卡就能刷开的。
再说了,就算人家真开门,她自己也不知道该进哪个门。
毕竟,她曾亲口向敖丙炫耀,她当年的男人从长安排到了长城。
年幼的敖丙听得稀里糊涂,搞不清长安在哪儿,也弄不懂长城有多长,只觉得他妈真他娘的牛逼。
得,豪门梦碎,稀里哗啦。
最后没招了,挺着个大肚子,匆匆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
也就是敖丙那个福薄命短的爹。
女人婚后倒也安分守己。
男人是真心对她好,什么活儿都舍不得让她干,就是有一样,穷得叮当响。
不过在那时的女人眼里,穷不算个事儿。
她那些年颠沛流离,如今能有个遮风挡雨的窝,有个知冷知热的人,算是幸福了。
细说起来,女人也是个可怜人。
从小没爹没妈,跟着外婆在苦水里泡大。
进了城里,一不小心走错了路,从此在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
好不容易找了个疼她爱她的男人,没过几年死了。
老话常说,苦藤上结苦瓜。
敖丙,就是这种苦的延续。
不,他这颗瓜,比他娘的还要苦。
他人生中仅有的那么几年好光景,全托了那个便宜爹的福。
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把他当亲儿子疼。
可惜,这好日子就跟天上的流星似的,亮了一下,就没了。
女人天天出门,却从不往家里拿钱。
小学时,敖丙的书费永远是班里的压轴大戏。
老师催了又催,他就低着头,一声不吭。
首到老师当着他的面打电话,听筒里传来女人被吵醒后不耐烦的声音,随意应付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老师知道了他的家的情况,想给他申请贫困补助。
谁知他那脑子有坑的妈一口回绝,说:“我们家过得去,用不着补助!”
敖丙站在旁边,想掐死这个女人,可惜没那个胆量。
他的校服永远带着洗不掉的污渍。
头发长到肩膀了也没钱剪,他干脆就留起了长发。
别说,这一头绿色飘逸的长发还挺配他。
后来,敖丙凭着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
发小孙悟空还笑着说:“咱们这群山鸡里终于出来一只金凤凰。”
新学校离家远,没人知道他家的破事。
他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
开始有同学和他说话、做朋友了。
敖丙觉得,自己的大好人生终于要来了。
但他妈总能作得一手好死。
她不仅自己作,还要拉着儿子一起“死”。
一次家长会,敖丙本不想让她来,她却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偏要尽一回母亲的责任。
就是那次同学会,她勾搭上了敖丙同学的爸爸。
那同学家里有钱有势,敖丙很快就被针对了。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鸡”的儿子。
朋友不再理他,同学们指指点点,再没人愿意和他说话。
敖丙只能苦笑。
原来大好人生,根本没有来。
高中三年,敖丙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靠周末打工去挣。
日子有多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为省下一顿饭钱,他吃过别人的剩饭。
穿着永远是最便宜的,用的永远是最破旧的。
受尽冷眼,尝遍嘲笑。
敖丙己不再奢求母爱。
只要他妈能安分些,他就谢天谢地了。
可一个习惯了作死的人,又怎么可能不作呢?
敖丙拿到了陈塘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可是改变他命运的机会。
然而母亲又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惊喜”,她私自拆了他的档案袋,导致他最终无法入学。
女人不仅毫无愧疚,反而理首气壮地说:“上学就是浪费钱。”
敖丙绝望地闭上眼。
在杀了她和不杀之间,他挣扎了整整一个月,最终认命。
两个发小都劝他复读一年,敖丙却只是苦笑。
他知道,山鸡始终变不成金凤凰。
他这辈子,注定走不出这片筒子楼,也离不开这个让他绝望的妈。
既然上不了大学,总得想办法糊口。
敖丙从此奔走于书摊与街头之间,带着破罐子破摔的浑噩,混一天是一天。
晚上,他们一群人在街上闲晃,冲路过的女孩吹口哨,几个人分抽一支烟。
无聊又空洞。
他每天十二点前就得回家,第二天还要出摊卖书,不能睡太晚。
流氓的日子也不好混,他还要靠卖书挣钱吃饭。
独自朝着家走去,这一带是棚户区,三不管地段,连盏路灯都没有,黑灯瞎火的。
敖丙戴着耳机低头往前走,没留神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个趔趄。
站稳后,没好气地朝那个方向踹了一脚。
触感软绵绵的,那感觉像是个人。
掏出他的二手手机,点亮手电照向地面。
昏黄的光线下,趴着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