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江珩是娱乐圈著名的死对头。
红毯争C位,颁奖礼互翻白眼,双方粉丝撕得腥风血雨。
直到公司逼我们卖腐营业,签下“恩爱夫夫”协议。
我们表面微笑牵手,私下在更衣间互怼:
“演技烂得像AI换脸。”
“总比您那张整容脸强。”
某晚我醉酒后登录多年未用的游戏账号。
发现特别关注里躺着江珩的照片。
而三年前叫我“老公”的网恋对象……
正是此刻把我按在墙上问“还敢乱撩吗”的江先生。
镁光灯闪成一片银河,快门声比除夕夜的鞭炮还密集。
我,沈郁,娱乐圈当红流量,正站在年度盛典的红毯中央,脸上挂着营业专用微笑,心里却在默默计算着距离下一个艺人上场还有几秒——我得确保自己留在中心位的时间比江珩那厮长个零点五秒。
这不能怪我斤斤计较。在这个名利场,零点五秒可能就意味着头条照片的C位,意味着品牌爸爸的青睐,意味着粉丝们接下来一周撕逼时的底气。
而我和江珩,作为同期出道、戏路相似、人气也旗鼓相当的两位小生,从三年前第一次在片场见面开始,就成了媒体和大众眼中天生的对手,注定的冤家。
瞧,他来了。
江珩穿着一身藏蓝色丝绒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嘴角噙着那抹我看来极其虚伪的弧度,迈着长腿走了过来。很自然地,他站到了我的旁边,而不是本该属于他的、稍微偏一点的位置。
空气里弥漫着无形的刀光剑影。我们并肩而立,对着镜头微笑,手臂偶尔“不经意”地碰到一起,肌肉都瞬间僵硬。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清冽的松木香水味,呵,跟我代言的还是竞品。
“沈老师,江老师,看这边!再靠近一点!” 摄影师喊道。
我侧过身,假装整理领带,实则用只有我俩能听到的音量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踩到我鞋了。”
江珩面不改色,手臂却状似亲昵地搭上我的肩膀,力道不容拒绝,同样低声回应:“是吗?沈老师的脚伸得可真长,都快杵到红毯外面去了。”
“彼此彼此,江老师的脸皮也不遑多让。”
我们继续微笑,镜头记录下的是“双A同框,养眼至极”,谁能想到这和谐画面下是恨不得把对方踹下红毯的暗流涌动。
这仅仅是日常缩影。颁奖典礼上,如果一方获奖,镜头必定会捕捉到另一方“真诚”鼓掌却难掩“落寞”的表情特写通常是恶意剪辑;综艺节目里,我们永远是对立阵营,玩游戏拼得你死我活;社交媒体上,双方粉丝更是将对方正主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从颜值、演技、资源到人品,能撕出花来。
就连我们的团队,也早已习惯了这种敌对模式,互相防爆、抢资源、发拉踩通稿,操作得行云流水。
所有人都觉得,我和江珩,这辈子大概就会这么王不见王地斗下去,直到一方过气或者双双flop。
直到那天,我的经纪人杨姐和江珩的经纪人李哥,面色凝重地一起把我叫进了办公室。
“小郁啊,”杨姐递给我一份文件,语气带着一种“我们知道这很离谱但你先看看”的复杂,“有个……嗯……新的合作机会。”
我接过文件,封面上几个加粗黑体大字差点闪瞎我的眼:
《关于沈郁、江珩先生‘郁见江珩’CP合作企划书》
我:“……”
我花了三分钟来理解这份企划书的核心内容:鉴于目前市场趋势,以及我和江珩之间“极强的戏剧张力和化学反应”原话,公司和平台方决定,让我和江珩进行为期一年的“协议CP”营业。目的是打破固有竞争印象,实现1+1>2的流量叠加,抢夺庞大的腐女市场。
“不可能!”我把企划书拍在桌上,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让我和江珩卖腐?杨姐,你还不如雪藏我一年!”
李哥干笑两声:“小沈,别激动嘛。你看,现在双男主剧多火,CP经济是大势所趋。你和江珩,外形登对,人气相当,这CP感是天生的啊!多少人都求不来的热度。”
“天生的冤家对头还差不多!”我简直要气笑了,“我和他?CP感?靠互相翻白眼产生的量子纠缠吗?”
杨姐按住我:“小郁,冷静点。我知道这很难接受,但你看完后面的条款。平台承诺,只要这次合作效果达标,明年S+级古装大男主《剑魄》的男主就是你的。而且,江珩那边……已经同意了。”
最后一句像盆冷水,瞬间浇熄了我一半的火气。江珩同意了?那个眼高于顶、比我还拽的江珩,居然会同意这种荒唐事?
我迅速翻到后面,看到了资源承诺和……一份详细的“恩爱夫夫”行为规范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微博互动频率、合体亮相时的肢体语言标准牵手、对视、咬耳朵、社交媒体上的暧昧文案模板、甚至还有“甜蜜同居”的摆拍计划……
一股恶寒从脚底升起。
“他……真的同意了?”我不敢置信地重复。
“同意了。”杨姐点头,“江珩很清醒,他知道这是双赢。小郁,在这个圈子,有时候面子没那么重要。想想《剑魄》。”
《剑魄》是我盯了两年的饼,顶级IP,金牌制作团队。诱惑太大了。
我瘫在椅子上,内心天人交战。和死对头假装谈恋爱,这简直是对我职业生涯和人格尊严的双重挑战。但拒绝的代价,我似乎也承受不起。
最终,对资源的渴望,以及一丝“绝不能输给江珩”的别扭心态,让我屈辱地点了头。
“好吧。”我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我签。”